保持高壓態勢,嚴打導遊違規行爲!
爲發展優質旅遊保駕護航,彰顯旅遊業的民生價值,不斷提升廣大遊客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今年以來,我州緊扣文旅市場「百日攻堅」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持續加大文旅市場綜合執法力度,集中開展規範導遊執業行爲集中整治行動,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嚴厲打擊涉旅違法行爲的高壓態勢,加大旅遊市場震懾力度,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現將2021年第二季度導遊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件簡介】2021年5月14日晚上7:30分,央視2台財經頻道《消費主張》欄目播出題爲「九寨黃龍低價遊無底線」的視頻,內容中涉事導遊焦某涉嫌在帶團過程中擅自更改行程、虛假宣傳誘導消費、故意欺騙消費者、未佩戴導遊證的行爲,松潘縣執法人員庚即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過程及結果】經查實,當事人焦某擅自更改行程、虛假宣傳誘導消費、故意欺騙消費者、未佩戴導遊證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二條以及《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條、第九十七條以及《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29000元、暫扣導遊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件簡介】2021年5月14日晚上7:30分,央視2台財經頻道《消費主張》欄目播出題爲「九寨黃龍低價遊無底線」的視頻,內容中涉事導遊龍某涉嫌在帶團過程中擅自更改行程、虛假宣傳誘導消費、故意欺騙消費者、未佩戴導遊證的行爲,松潘縣執法人員庚即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過程及結果】經查實,當事人龍某擅自更改行程、虛假宣傳誘導消費、故意欺騙消費者、未佩戴導遊證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二條以及《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條、第九十七條以及《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29000元、暫扣導遊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評析】以上案例是今年開展整治行動以來,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無證提供導遊服務的違法行爲依法進行查處,並予以公告。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市場監管工作,加大對「黑導遊」的整治力度,禁止旅行社聘用無證導遊行爲,依法打擊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確保文旅市場安全文明有序,切實維護好阿壩州旅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