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导游违规行为,保驾护航文旅大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州旅游市场整治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州筹备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工作要求,我州持续加大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开展规范导游执业行为集中整治、“奋战一百天·献礼一百年”执法保障和未经许可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等行动。依法整治,严查重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州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环境,为“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实现和全省文旅大会的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环境基础,献礼建党100周年。
现将2021年导游违法违规典型案列通报如下:
【案件简介】
2021年1月19日,理县执法人员在理县维关公安检查卡点对旅游团队运行和导游执业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郎某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执法人员庚即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执法人员查证,当事人郎某某在不具备导游资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冒充导游身份从成都带旅游团队到毕棚沟景区游玩,从事了讲解、行程安排等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郎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案件简介】
2021年3月19日,九寨沟县执法人员对当日西线进入九寨沟的旅游团队进行执法检查。查获黄某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执法人员庚即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执法人员查证,当事人黄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黄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案件简介】
2021年3月19日,九寨沟县执法人员对当日西线进入九寨沟的旅游团队进行执法检查。查获尤某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执法人员庚即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执法人员查证,当事人尤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尤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案件简介】
2021年3月29日,九寨沟县执法人员对当日东线进入九寨沟的旅游团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才某带团行为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执法人员庚即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执法人员查证,当事人才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才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案 例 评 析
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对无证提供导游服务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予以公告。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黑导游”的整治力度,禁止旅行社聘用无证导游行为,依法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旅市场安全文明有序,切实维护好阿坝州旅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