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導遊違規行為,保駕護航文旅大會!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州旅遊市場整治相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我州籌備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大會工作要求,我州持續加大文旅市場綜合執法力度,開展規範導遊執業行為集中整治、「奮戰一百天·獻禮一百年」執法保障和未經許可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等行動。依法整治,嚴查重處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規範全州文化旅遊市場秩序,全面優化全域旅遊發展環境,為「一州兩區三家園」戰略目標實現和全省文旅大會的順利召開奠定堅實環境基礎,獻禮建黨100周年。
現將2021年導遊違法違規典型案列通報如下:
【案件簡介】
2021年1月19日,理縣執法人員在理縣維關公安檢查卡點對旅遊團隊運行和導遊執業情況進行例行檢查時,查獲郎某某涉嫌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執法人員庚即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過程及結果】
經執法人員查證,當事人郎某某在不具備導遊資質、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冒充導遊身份從成都帶旅遊團隊到畢棚溝景區遊玩,從事瞭講解、行程安排等服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郎某某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00元。
【案件簡介】
2021年3月19日,九寨溝縣執法人員對當日西線進入九寨溝的旅遊團隊進行執法檢查。查獲黃某某涉嫌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執法人員庚即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過程及結果】
經執法人員查證,當事人黃某某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黃某某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00元。
【案件簡介】
2021年3月19日,九寨溝縣執法人員對當日西線進入九寨溝的旅遊團隊進行執法檢查。查獲尤某某涉嫌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執法人員庚即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過程及結果】
經執法人員查證,當事人尤某某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尤某某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00元。
【案件簡介】
2021年3月29日,九寨溝縣執法人員對當日東線進入九寨溝的旅遊團隊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才某帶團行為涉嫌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執法人員庚即進行立案調查。
【處理過程及結果】
經執法人員查證,當事人才某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才某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00元。
案 例 評 析
針對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旅遊法的規定,對無證提供導遊服務等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和予以公告。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加強市場監管工作,加大對「黑導遊」的整治力度,禁止旅行社聘用無證導遊行為,依法打擊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文旅市場安全文明有序,切實維護好阿壩州旅遊形象。